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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以“三个突出”促“三个增强 ” 筑牢惠民殡葬规范化服务底线

来源:黔南民政、福泉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4-09-14 点击次数:69次

近年来,福泉市以突出公益性普惠性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历时5年分四个步骤逐年实施,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普通群众、从城镇到乡村,从引导群众到群众自发,实现了集中治丧、集中火化、集中安葬“三个集中”100%城乡全覆盖。2023年被国家民政部列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一、突出规范性,“三责体系”增强推进改革的高度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强责”。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福泉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福泉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福泉市殡葬改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泉市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福泉市殡葬管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丧情报告、跟踪督查、快速反应、奖惩考核等制度,为全力规范推动殡葬改革落实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统筹部署规范“明责”。横向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上下联动、无缝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实行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负责制、区域负责制、干部包保制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三制一书”机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纵向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位一体”监管网络,全市各村(居)共设立殡葬信息员1216人,形成民政牵头推动,部门联动发力、乡镇齐抓共管,横向协作紧密、纵向指挥有力、上下联动高效“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是靶向精准“履责”。制定了“一站式”服务流程、服务评价制度、服务奖惩等制度,坚持推行“三自愿、四严禁、五规范、六公开”的殡仪服务管理准则(即:服务项目自愿、服务标准自愿、就餐标准自愿;严禁索取钱物、收受红包、严禁服务态度生硬、严禁强买强卖、严禁乱收费;服务流程规范、操作技能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规范、服务礼仪规范;收费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结果公开、服务监督公开),实行殡仪服务质量与员工绩效挂钩。从接到报丧电话开始,车队、悼念厅、餐厅、火化车间、公墓科等科(室)均安排专班人员无缝衔接,第一时间主动靠前,24小时全程为丧属提供高效优质的殡仪服务,做到丧属“一个电话”通知,丧事全程服务完成,让丧属少跑路,且服务由丧事承办人自愿选择服务事项,无强制、捆绑、误导群众消费行为,至今,没有收到“12345”等举报电话。

二、突出公益性,“三措并举”增强为民服务的温度

一是政府投资为民。为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由市政府全额出资1.39亿元按照“建设美丽乡村、低碳环保、保护生态、利民便民、功能完善”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提供集中治丧、遗体火化、公墓安葬“三位一体”的殡葬服务设施,殡仪馆租用300元/天(包括:水电费、桌椅等设施),公墓最高价7080元/穴,最低价1080元/穴。为确保殡仪服务管理公益性有效延续,殡仪馆由国有平台公司(福泉市福润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政策执行,兜牢丧葬民生底线。

二是议事协商利民。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乡镇集中治丧服务站建设采取“村级自筹一点、乡镇补一点、上级奖一点”的方式建设,目前全市有农村公益性公墓51处,集中治丧服务站9个,实现“一乡一治丧服务站”“一村一公墓”,切实提高基本丧葬服务均等化水平。农村公墓收费标准采取村民代表议事协商通过后报市发改部门报备,采取村财乡管的方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公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设施的完善,专款专用。农村公墓最高价2880元/穴,最低价580元/穴。

三是政策减免惠民。出台了《福泉市实施惠民殡葬暂行规定》,每年财政预算140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等人员免除全部基本丧葬费用,对国家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以外的全部死亡人员免除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公墓管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023年,为1857例困难家庭减免丧葬费用119万余元。

三、突出实效性,“三个聚焦”增强集中整治的力度

一是聚焦规范“强”联动。为强化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化,会同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公墓、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市场进行规范整治,坚决查处违规操办丧事、封建迷信活动、“住宅式”墓地、乱搭灵棚、乱埋乱葬等行为,2024年以来,共联合执法检查18次,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144人次。对全市27家电子礼炮车、29家墓碑厂家,131家丧葬用品商店、生产销售棺木、超标准墓碑及鸣放电子礼炮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整治。

二是聚焦宣传“强”引导。利用赶集日、清明等传统节日发放移风易俗、节俭办丧、文明殡葬、生态殡葬和《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在殡仪馆,将基本惠民殡葬服务与个性选择服务商品分区域标识摆放,主动引导丧属节俭办丧。在村(社区)通过村民议事协商,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引导村民抵制丧葬讲排场、摆阔气,丧事办理不超过3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营造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新风尚的氛围。

三是聚焦减负“强”整治。为有效抓实殡葬领域服务集中整治工作,制定“1+2”工作方案,《福泉市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福泉市民政局关于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福泉市社会救助和殡葬服务上下贯通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执行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整治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人,聚焦墓位使用费、殡葬服务乱收费、公职人员违规入股或经营公墓等风险点,靶向民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排查,不折不扣抓好整治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公示监督电话、召开群众会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等方式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优化调整收费服务项目,就餐标准由原来的6个档次调整到现在的3档次,最高的298每桌,最低的148每桌。对个性化灵堂布置、丧葬用品租赁等殡葬延伸服务从原来的32项调整为13项,免除悼念厅水电费和凳子租赁费用,集中整治以来,为178户丧属减免水电费、凳子租赁费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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